盐亭县院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监督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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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盐亭县检察院针对“5·12”特大地震灾害突发后,上级下拨和社会各界捐助盐亭县的大量抗震救灾款物的新情况,为监督有关方面管好、用好涉震款物,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用于救助受灾群众,用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防止涉震款物被挪用、贪污,防止产生职务犯罪,采取五条措施,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款物专项预防工作。一是构建信息平台,编织特别专项预防“互联网”。盐亭县院与中共盐亭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建立涉震款物的监督信息互动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审批、拨付使用、收支情况的公示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要求职务犯罪预防科工作人员主动出击,主动与县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取得联系,便于切实开展预防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盯牢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同步监督预防。盐亭县院一开始便将预防的重点聚集在乡镇、县级各部门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和发放的部位和环节,特别盯牢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和公示等“四个关键环节”,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严防职务犯罪发生。三是督促各责任主体,建立专人负责、款物管理、报告备案制度,保障预防实效。盐亭县院特别注重狠抓预防制度建设,狠抓预防制度的保障作用,督促镇乡和县级各部门等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成员单位要认真确定安全的物资仓储专用点,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款物台帐制度和报告备案制度。四是实施检察预防巡察,促进“阳光操作”,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加大查处力度,震慑涉震款物职务犯罪。盐亭县院及时整合资源,组织反贪、反渎、预防、控申等部门人员对各单位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抗震救灾款物的运行情况实施动态巡察,建立预防情况监控点,公布预防举报电话,及时反馈收集涉震款物职务犯罪线索,以便对涉嫌挪用、贪污抗震救灾款物的嫌疑人实施快速打击、从重打击。巡察中注重督促有关预防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利用广播电视媒介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聘请社会监督员等途径,确保抗震救灾款物真正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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