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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检察院扶助贫困中学生
北川县羌族居民张定华于
2002
年下岗,母亲已经八十高龄,妻子得了脑溢血,丧失生活劳动能力,女儿尚在读书,经济上不堪重负,家庭十分困难。北川县院本着实实在在惠民为民的宗旨,决定为张定华正在读初中二年级女儿张超提供每年一千元的学费及生活补贴。
2007
年
3
月
27
日
,北川县院干警一行三人与北川中学签订了资助协议,每学期为张超提供学费
300
元,另资助
200
元生活补贴,直至其毕业或家庭情况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