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干警早早来到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举行了盐亭江油检察院公诉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了盐亭院在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先进经验。
会上,盐亭县检察院介绍了在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五点做法:
一、规范案源。公诉科、民行科密切联系、相互协调,对照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列出可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犯罪,出现此类案件时,互相沟通、具备条件的及时立案审查,并积极和法院协调。
二、规范刑附民诉讼。由于公诉科承担刑事诉讼案件的办案任务较重,对民事法规的掌握相对刑事法律较弱,而民行科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积累了不少经验,因此,提起刑事诉讼由公诉科负责,附带民事诉讼由民行科办理,可以充分发挥民行科熟悉民事行政法规的特点,有利于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不受非法损害。
三、转变思想,积极提起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针对办理的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虽然在以往每年要办理7-8件,但是被告人往往因为没有民事偿付能力或能力很弱,而使得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与被害单位联系并分析该案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额、社会影响,其次事先调查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履行能力,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能否有效履行。如果被告人没有民事偿付能力,且该案件社会影响一般,判决又可能得不到有效履行,则以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宜。几年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数十万元。
四、注重维护“三农”权益,对损害“三农”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办案为村民们挽回上万元经济损失,得到村民们高度赞扬。
五、在办案的同时,发现不少被害单位在管理上有问题,均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被害单位整改,被害单位均已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据江油市院材料) |